第三封公开建言建策书《公开公正公平是解决选举纠纷的最简单方法》
——王长祥(2019.2.8)
我作为旁观者上个月写过两封公开建言建策书:《另起炉灶,壮士断腕》 ——王长祥对社团管理的一些看法与建议,后来又写 了“《就事论事谈解套》——《王长祥对社团管理的一些看法与建议》的补充建议,今天再提一个釜底抽薪的建议《公开公正公平是解决选举纠纷的最简单方法》。
“沙老太太和阿庆嫂打起来了”,社团管理权之争似乎愈演愈烈,对立双方都组建了执行团 队,并且开始各自的会议与运作了。面对这种情况有人急迫呼吁“重起炉灶”完善章程,有人说‘重起炉灶’、‘浴火重生’都不要用了吧”,其他的解决方法不外乎“鸵鸟心态”或“掩耳盗铃”,或者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看来社团分裂在所难免了,因为有些分会发表声明开始选边了,估计有些分会自己也会由于对总会问题的意见不同而陷入分裂的漩涡。我对于纽约分会的声明发表了如下看 法:我仅支持第一(声明没有现任执委和理事参加某方会议)和第三项(阐述本分会意见和建 议),对第二项(选边的声明)持保留意见。但是认同发声明的人声明之前个人发贴时说过的“另起炉灶,专心致志重订 by law,废除老人干政,限制总会权利”。我认为如果依据这句话,声明提到的第二点(表态选边)就有些见仁见智的感觉了。下面是我对解决分会第二项声明选边问题的解决方案建议。
本着亡羊补牢的心态我再提一个关于选举结果有争议的釜底抽薪的解决方案,即便这次没用,以后也是会有用的,因为这样的情况还是会再出现的,历史也会重演的,不仅仅在总会层次,在分会也会重演,大家可以拭目以待。
其实,对于选举纠纷最简单的处理方式是公开,关键点是敢于承担责任的总会负责人登高 一呼。如果不敢于承担责任,不如辞职,所谓“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如果总会指望不上,退而求其次就是分会表态。不过,我觉得分会其实只需要管好自己,表态自己需要或者希望干什么,愿意在什么规则之内参与总会联盟的协商讨论,但是没必要表明支持总会的哪一方。因为总会的问题就出在不同的人对不同方面或者不同事务的不同看法,或者不认同,解决的根本在于章程修订、完善和解读。不想总会搞分裂,分会就要有话好好说,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如果分会也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那就非常可悲了。
解决选举纠纷的釜底抽薪的办法其实运作起来非常简单:
1)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的 2018 年总会董事会成员每个人单独签名发表一个针对 2019 年会长选 举投票的个人倾向性声明。如果总会董事的这个投票应该代表其分会意见而非个人意见,那么分 会微信群里可以再搞一次公开的,每个人的投票的声明活动,来集中意见。至于说谁的票是有效票,当然是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注册的正式会员了(终身会员和 2018 年会员)。至于说如何鉴 别会员资格,这个事情应该非常简单吧?!(地域归属性和缴纳会员费,这些我在社团管理里也 有建议)
2)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的 2018 年总会会长、董事长、理事长每个人单独签名发表一个对于 2019 年会长的董事会选举投票结果的声明。
3)如果 2018 年总会会长、董事长、理事长对 2019 年会长的董事会选举意见一致,可视为选举 结果有效。
4)如果 2018 年总会会长、董事长、理事长对 2019 年会长的董事会选举意见不一致,理事会则 需要发表意见,必要时还要进行章程修订、完善和解读。
5)如果 2018 年总会的加盟分会有三分之一以上质疑总会选举结果,可提出弹劾案,交由总会理 事会研讨,答复。
6)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的 2018 年理事会成员每个人单独签名发表一个对于 2019 年会长的董事 会选举投票结果的声明,以及对章程修订案的声明。
7)如果这些问题经过上述流程依旧争议很大,2018 年注册会员公投也是一个更大范围的公正公 平公开的解决方案,但是如何保护小分会的利益可能会成为新的争议问题。
8)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各分会自治服务本地会员和社区,A、B角的联盟总会各自运作,合作、协调、 竞争发展,各分会视情况参与A、B角联盟总会组织的活动。其实,对于华人社团工作,“没有永恒的 朋友,也没有永恒的敌人,只有永恒的利益” 。
【未完待续,明天继续(五)】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