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家卫
2021年3月23日
美籍阿富汗作者卡勒德.胡赛尼写的这本小说,2003年出版的,2007年还被拍成了电影。
作者以第一人称讲述了一个挺长的故事:来自阿富汗首都喀布尔富人区的普什图少年阿米尔(Amir)和他的童年好友,父亲的哈扎拉仆人哈桑(Hassan)之间的故事。
故事的背景是我们中国人不大熟悉却过去常常会在新闻联播里看到和听到的地方,那就是阿富汗。以时间线来划分,小说讲了阿富汗君主制被推翻,苏联军事入侵,阿富汗难民逃往巴基斯坦和美国,还有塔利班政权的崛起以及罪恶等重要事件。
作者胡赛尼自己认为这部小说讲的是一个父亲与儿子之间的故事,也有相当的读者将其解读为人与人之间的人性故事,我偏向于后者。
小说的前半部分,主要讲了富人少年阿米尔未能保护仆人兄弟哈桑免受暴力伤害,由此引出了整部小说想要突出的主题:“罪恶感”和“救赎”。小说的后半部分则是围绕着富人少年阿米尔在二十年后的赎罪历程展开。
这本小说无疑算是一本不错的书,说是全球销量达到了4000万册,获得了相当多的赞誉和奖项。但就我个人的认知而言,其中的人物和事件之间的逻辑线感觉有些牵强。因此,我认为或许是阿富汗数十年的动乱和变化对于作者个体产生了巨大的心理对撞,因为时代和个人之间的反差太大了,大到无法想象。
从少年时期便流亡来到美国加州的阿米尔,再回首阿富汗往事的时候。我想,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都会对自己的无能和曾经软弱而痛心疾首。但我想问的是,面对无法战胜的暴力和强权,如果不是阿米尔,换成我们自己,我们会与阿米尔有不一样的选择吗?
我想起了“文革”时代的那些流传甚广的悲惨故事,也想起了奥威尔笔下的《1984》和《动物庄园》。当人们处于一个强权和良知泯灭的时代,个人除了出卖良知,除了死,并无什么太优的选择,换句话说,做个好人的愿望非常难非常难。所谓救赎,除了死,那便是你要有能力去救赎,否则,即使你赔上性命,也无胜算。
小说中的埃米尔救赎之旅,就是要去阿富汗将洛桑的儿子索拉博带回美国。他其实是没有胜算的,他的最后胜算竟然是因为他、洛桑、洛桑儿子索拉博的共同敌人阿塞夫的一时仁慈。或者说这个大反派阿塞夫还真是挺讲江湖道义,有些贵族或者武士道的精神:败了,就一定要放对手出去,绝不食言。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这个恶人又何尝不是好人呢。
小说的解读,我去看了网上诸多评价,几乎是千篇一律。无非是被一句话“为你,千千万万遍“所感动。其实,如果你仔细阅读这本书,你就会发现,所谓读者,仅仅是阅读了“这句话”,并没有太仔细阅读这本书。这本书中的这句话,尽管出现了很多次,其实无非是一个仆人对于主人的忠诚而已。
阿富汗这地方,君主制留下的遗产,就是这了。我们之所以感动,是因为中华文化更是讲究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但是我们做的太差,旧的丢了,新的(比如平等)又没建起了,因此才会沮丧不已,不敢自己承认。因此,看了别人一遍又一遍的说“君叫臣死臣不敢不死“便会不自觉地大为感动。
其实,我觉得,大多数人想的还是另外一件事,那就是男女之情,包括同性恋人——“为你,千千万万遍”。
我看了若干书评,不以为然。因此,我就将书中我以为好的金句摘下来,稍加评点,与大家分享,或许可以窥见作者的一点真实表达。
1,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回首前尘,我意识到在过去的二十六年里,自己始终在窥视着那荒芜的小径。
我的心得:“我们常说时间是一切最好的答案,忘记是一生最好的良药。其实不然,我们往往最不能忘记的是真的无法忘记的事情,越忘记就越清晰,以至于清晰成了故事成了梦境,时间确实是过去了,但是春夏秋冬的过往美好和遗憾却深入脑海,变成了我们的一种习惯,我们总是想改变什么,不想重复,不想复制,但是,季节到了,叶子要落的……”——摘自我2013年写的《落叶的美》
2,父亲随心所欲地打造他身边的世界,除了我这个明显的例外。
我的心得:当权者们随心所欲的打造我们身边的世界,我们除了悲切,还要欢呼,还要装出兴高采烈的样子,这是没法子的事情。我会是个明显的例外吗?
3,历史不会轻易改变,宗教也是。最终,我是普什图人,他是哈扎拉人,我是逊尼派,他是什叶派,这些没有什么能改变得了。没有。
我的心得:伊斯兰教是阿富汗的官方国教,约99.7%的人口是穆斯林,其中,90-95%是逊尼派,而5~10%是什叶派。逊尼派的主要组成人口是普什图人,什叶派的主要人口是哈扎拉人。
我是中国人,也没办法改变,也不想改变。能改变的,就是努力的去做中国人以前不愿意做的冒险事儿,比如去建中国人自己的村落——孔家庄。
4,在随后几年,喀布尔的人们不时将“经济发展”、“改革”之类的词挂在嘴边。君主立宪制被废弃了,取而代之的是共和国总统领导下的共和制。有那么一阵,这个国家焕发出勃勃生机,也有各种远大目标,人们谈论着妇女权利和现代科技。
我的体会:如果我们同意《乌合之众》作者勒庞的话:“教育既不会使人变得更道德,也不会使他更幸福;它既不能改变他的本能,也不能改变他天生的热情,而且有时——只要进行不良引导即可——害处远大于好处。” 他认为,民族秉性才是决定国家选择的最关键因素。作为中国人,感觉挺悲哀的。因此,我坚决反对他的观点,尽管小说中的句子,我看起来也非常熟悉。
5,我喜欢喀布尔的冬天。我喜欢夜里满天飞雪轻轻敲打我的窗户,我喜欢新霁的积雪在我的黑色胶靴下吱嘎作响,我喜欢感受铁炉的温暖,听寒风呼啸着吹过街道、吹过院子。但更重要的是,每逢林木萧瑟,冰雪封路,爸爸和我之间的寒意会稍微好转。
我的心得:怀念2020年萨省天鹅农场100天的日子!
6,斗风筝比赛是阿富汗古老的冬日风俗。比赛一大清早就开始,直到仅剩一只胜出的风筝在空中翱翔才告结束。
我的心得:比赛,就是要斗出个胜负!阿富汗人如此,地球人都如此。如果怪,要不就怪达尔文,要不就怪上帝。
7,他说这是战争。战争无所谓羞耻。
我的心得:发动战争的才是不知道羞耻。因为,他们知道战争就是无所谓羞耻的行为,所以他们才无耻的发动战争。战士们却把羞耻当成了荣耀,因为他们信了他们将羞耻裹上了一层军功章的摸样。
8,我不记得那是何年何月的事情。我只知道记忆与我同在,将美好的往事完美地浓缩起来,如同一笔浓墨重彩,涂抹在我们那已经变得灰白单调的生活画布上。
我的心得:我努力的抹去不好的记忆,只记忆美好的画面。比如失恋了或者失去了友情,我就会总念想着她(他)的好。因为,她(他)真的那么好过。
9,爸爸跟他们(美国弗里蒙特的阿富汗人)聚会,喝茶,吃点心,用他的政治观念将他们气疯。“他们所不明白的是,”后来他告诉我,“那跟宗教毫无关系。”在爸爸眼里,以色列是“真正的男人”居住的岛屿,虽然处在阿拉伯海洋的包围之下,可是阿拉伯人只顾着出卖石油赚钱,毫不关心自家人的事情。
我的心得:当埃米尔的父亲谈论以色列人与阿拉伯人区别的时候,我想起了中国同胞。
10,对我来说,美国是个埋葬往事的地方。对爸爸来说,这是个哀悼过去的地方。
我的心得:加拿大也是!
11,美国是河流,奔腾前进,往事无人提起。我可以蹚进这条大川,让自己的罪恶沉在最深处,让流水把我带往远方,带往没有鬼魂、没有往事、没有罪恶的远方。就算不为别的,单单为了这个,我也会拥抱美国。
我的心得:谁信谁知道!
12,“好书总是跟悲伤的故事有关。”
我的心得:好人也总是与悲伤的故事有关。
13,“别让人知道这件事情,听到没有?别让人知道。我不需要任何人的怜悯。”
我的心得:爸爸要死了,不希望别人知道。我想,如果我要死了,我也不希望别人知道,特别是让自己爱的人知道,因为他们会真的苦痛。死了之后再知道,怀念会压过苦痛,就不会有那么难受了,而且,记忆的画面都会是那么美好,没有病魔和妖怪出没。
14,终我一生,我是“爸爸的儿子”。如今他走了。爸爸再也不会替我引路了,我得自己走。
我的心得:我们都有爸爸,但他们活着的时候,我们常常以为自己的路是自己走的。
15,将军相信,迟早有一天,阿富汗会解放,君主制会恢复,而当权者会再次征召他服役。所以他每天穿上那身灰色套装,捂着怀表,等待时来运转。
我的心得:国家就是被这样一群自以为会拯救国民于水火的理想家们搞坏的。其实,国民如果可以真的当家作主,将军们也就不用这么操心了,国民们也就真的安生了。
16,我不在乎别人的过去,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我自己也有过去。我全都知道,但悔恨莫及。
我的心得:不是不在乎,而是在乎也没用,因为已经都过去了。
17,我驱车前往金门公园,独自沿着公园北边的斯普瑞柯湖边散步。那是个美丽的星期天下午,太阳照在波光粼粼的水面上,数十艘轻舟在旧金山清新的和风吹拂中漂行。我坐在公园的长椅上,看着一个男人将橄榄球扔给他的儿子,告诉他不可横臂投球,要举过肩膀。我抬起头,望见两只红色的风筝,拖着蓝色的长尾巴。它们越过公园西端的树林,越过风车。
我的心得:“因为这个转弯,这个邂逅,今天的亮点也就集中在这个充满历史印记而又如此别具一格的悬崖小屋"Cllif House"了,它坐落在美丽西太平洋海滩的一个悬崖高处,白色底调,方方正正,周边再无其他建筑,朴素但是显得落落大方,与周边环境浑然天成。到达时候恰是黄昏时节,恍惚间竟有天外来客的感觉。”——摘自2017硅谷百日散记《邂逅悬崖小屋》
18,在那些夜晚,我们会各自蜷缩在床的两边,让我们的恩人来解救我们。索拉雅的恩人是睡眠,我的永远是一本书。
我的心得:我的恩人是距离床远点。
19,我们是忧郁的民族,我们阿富汗人,对吧?我们总是陷在悲伤和自恋中。我们在失败、灾难面前屈服,将这些当成生活的实质,甚至视为必须。我们总是说,生活会继续的。但我在这里,没有向命运投降。
我的心得:想起了这段时间正火红了中国的那句话:“中国人不吃这一套!” 我的问题也是:“那吃哪一套呢?”
20,俄国佬,但愿他们因为在我们祖国所做的一切,在地狱里烂掉,他们杀害了我们很多年轻人。
我的心得:不知道!
21,阿富汗人总喜欢说:生活总会继续。他们不关心开始或结束、成功或失败、危在旦夕或柳暗花明,只顾像游牧部落那样风尘仆仆地缓慢前进。
我的心得:普通人就像蝼蚁一样,除了匍匐,能前进就不错了。
22,“你想要我追那只风筝给你吗?”
风掠起他的头发。我想我看到他点头。
“为你,千千万万遍。”我听见自己说。然后我转过身,我追。
它只是一个微笑,没有别的了。它没有让所有事情恢复正常。它没有让任何事情恢复正常。
只是一个微笑,一件小小的事情,像是树林中的一片叶子,在惊鸟的飞起中晃动着。但我会迎接它,张开双臂。
因为每逢春天到来,它总是每次融化一片雪花;而也许我刚刚看到的,正是第一片雪花的融化。我追。
一个成年人在一群尖叫的孩子中奔跑。但我不在乎。
我追,风拂过我的脸庞,我唇上挂着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
我追。
我的心得:上面这段话,是全书的结尾。我想说的是,在乎也没啥用,还不如不在乎。追或者不追,其实,最重要的并不是结果本身,我关心的是追的过程中是不是开心的笑着。人一辈子,每一个瞬间如果开心的时刻多,串成的项链就是开心的,哪怕是一串石头。
这本书的译者李继宏,2006年在该书中文版发行的时候,写了一个短短的后序。他说:
“在这本感人至深的小说里面,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既可以是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
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译者一定是阅读这本书最深刻的,他的点评一定是最权威的。但是,我觉得并不全面。我试着再多说几句:
风筝,这个对象物选的挺有意思。我的记忆中,说儿女就像风筝一样,不管飞的再远,风筝的线头一定是揪在母亲手里的。再后来,情侣之间的山盟海誓,也说不管我飞出多远,我的线绳一定要放在你的手里。
如果问其意义,表达的便是一种心之所向的情感,我觉得挺妥帖的。
这本书的风筝,说的并不是这个意思。说的是要去追那个赢得最后胜利的风筝,或者说,就是一定要做最好的自己。
我不是太满意这个主题,尽管我也认为人一生要有追求的目标。但最好的自己并非追求胜利的那一个风筝,常常时候参与了目标的追求,尽力了追求就是最好的人生,输赢并不是全部的奖赏,更何况,输赢的定义应该有自己的一票。
比如,阿富汗的风筝节,为什么一定要赢呢?书中的设定是,阿米尔只有赢得了胜利,才会换来父亲的生日大宴会奖赏,也因此才有了仆人哈桑兄弟为了保护那个胜利的风筝而甘愿受辱,也因此才有了阿米尔因为惧怕暴力而选择逃避。
其实,这样的设定,让人稀嘘,也让人同情,但给出的价值观取向却并不让我认同。
是不是会追到那只赢了的风筝,追了就好啊。追不到那只,有个风筝就好,即使没有一只风筝追到,参与了赛风筝就好。即使没有参与赛风筝,看看也好啊。更何况,其实,每个人手里都有一个风筝,天空大的很…… 不参赛,就不可以放风筝吗?
至于救赎,每个人都是这样想,其实,我倒觉得与其总是这样想,勿如让自己变得更好。因为,救赎不仅仅要有心,还要有能力,也要有运气。
做个好人,其实是很难的。世界上并无好人可言,所谓好人的标准就不是人。
耶稣活着的时候,让众人怀疑。
佛祖活着的时候,也是荣华富贵之后的乡野逃避。
一灯大师的成就就是抛妻弃子。当时的时候,他们是众人眼里的好人吗?
2021.3.23 TWG Tea Club 读书会第69期 《追风筝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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